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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婴幼儿照护费用”专项附加扣除来啦

发布时间:2022-04-02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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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2〕8号)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,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,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。

即日起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即可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。具体如何操作呢?快来快来,林小财带你轻松搞定。

申报流程

1进入申报界面

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,可通过“首页——常用业务——专项附加扣除填报”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,并选择“婴幼儿照护费用”专项附加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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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选择扣除年度

“选择扣除年度”为2022年,点击“确认”后,系统弹出界面,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,纳税人仔细阅读后,点击“准备完毕,进入填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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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添加子女信息

在“基本信息”界面,系统自动显示之前填入的个人信息,如确认内容无误,点击“下一步”进入“子女信息”界面。在“选择子女”处点击“请选择”进入下一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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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底部“添加子女信息”进入添加界面,填写相关信息,点击“保存”后回到“选择子女”界面,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。选择子女后,将回到“子女信息”界面,点击“下一步”。

温馨提示:对于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子女,可暂时使用“医学出生证明”采集身份证件信息;在为子女办理户口登记后,请及时更新子女身份证件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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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设置扣除比例

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,在“本人扣除比例”中选择“100%(全额扣除)”或“50%(平均扣除)”其中一种。选择完成并确定后,点击“下一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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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选择申报方式

进入“申报方式”界面,申报方式可选择“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”或“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”,这里建议选择第一种申报方式。请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为“东北林业大学”,点击“提交”。系统将弹出“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”的提示,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已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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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?

子女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、继子女。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。

2婴幼儿照护费用的扣除主体是谁?

婴幼儿照护费用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包括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,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,比照执行。

3婴幼儿照护费用的扣除标准是多少?

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(每月1000元)的标准定额扣除。

4婴幼儿照护费用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?

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。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,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。

5有多子女的父母,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?

可以。有多子女的父母,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,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,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。

6子女9月份满3周岁,9月份开始接受学前教育,在当年能否同时享受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?

可以同时扣除。1到8月份子女未满3周岁,处于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,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,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,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婴幼儿照护费用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。

咨询电话

纳税服务热线:12366

计财处个税咨询电话:82190496